成彥不動產 0972-056-387公司簡介 │ 賣/出租屋需求 │ 買/租屋需求 │ 聯絡我們


小木屋 廠房
華廈公寓出售
透天別墅出售
店面出售
土地出售
房屋、土地出租






土地被占蓋房竟「查不到對方稅籍」 稅務局揭保密條款「只有這招能解」

2026/08/21 20:44文/記者朱語蕎

  

土地遭人占用蓋房,並一定能夠查詢對方的房屋稅籍資料。(資料照)土地遭人占用蓋房,並一定能夠查詢對方的房屋稅籍資料。(資料照)

自己的土地被別人占用甚至還蓋了房子,想查對方的房屋稅籍資料,竟然也不一定可以?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,土地遭他人占用的所有權人,若不是該房屋的納稅義務人或法律規定的特定對象,稅捐機關依法仍不能提供相關課稅資料。

近日有民眾臨櫃向桃園稅務局詢問,土地遭他人占用並興建房屋,可否以利害關係人名義申請查調該房屋稅籍資料?

請繼續往下閱讀...

桃園稅務局表示,依《稅捐稽徵法》第33條規定,稅捐稽徵人員對於納稅義務人之財產、所得、營業、納稅等資料,除對下列人員及機關外,應絕對保守秘密:

一、納稅義務人本人或其繼承人。
二、納稅義務人授權代理人或辯護人。
三、稅捐稽徵機關。
四、監察機關。
五、受理有關稅務訴願、訴訟機關。
六、依法從事調查稅務案件之機關。
七、經財政部核定之機關與人員。
八、債權人已取得民事確定判決或其他執行名義者。

稅務局指出,房屋稅籍資料屬於納稅義務人之課稅資料,依法受到稅捐稽徵法第33條規定之保密保障。因此,土地若被他人占用蓋房子,土地所有權人也不能單憑「土地是自己的」,就向稅捐機關查詢該房屋的課稅資料。除非符合《稅捐稽徵法》第33條規定的特定身分,否則稅捐機關不能提供。

稅務局表示,土地遭他人占用若涉及權利爭議,當事人可以透過法院解決。如果案件審理過程中需要查詢房屋的課稅資料,法院可向稅捐稽徵機關函請提供,再依案件需要進行調查。

 

稅務局表示,若自己的土地遭他人占用並蓋了房子,土地所有權人想向稅捐機關查詢該房屋的稅籍資料,不能只因為自己是土地所有權人,就要求稅捐機關提供。

相關資料是否得以提供,仍須依《稅捐稽徵法》第33條所列規定辦理;如涉及私權爭訟,則可由受理訴訟機關視案件調查證據之需要,向稅捐稽徵機關函洽相關資料。

成彥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地址 : 苗栗縣頭份市東民五街26號 

TEL:0972-056-387 LINE ID:tu620888 

tu0972056387@gmail.com  經紀人鄧超文(99)竹縣第經字第00221號